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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校园绿化管理制度
2011-11-09 00:00 后勤管理处 

为把学院校园建设成为环境优美、绿化美观的工作和学习园地,以学院办学理念为宗旨,以服务师生为目的,按照学院有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校园绿化管理制度。

一、凡校园范围内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,及外来人员,均须遵守本规定。

二、校园绿化管理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,让“保护绿化,美化校园”成为全院师生员工的共识,形成良好的风气,自觉爱护校园内的“一草一木”。

三、校园绿化管理部门设置专业养护人员对校园绿化范围内的花、草、树木进行日常管理和培植,负有校园绿化养护的责任。

四、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毁坏校园内的绿化设施和绿化内的花、草、树木。

五、严禁偷移或摘取花、草、树木,及攀爬果树(含大树)。

六、严禁在绿化地内任意开挖、堆放物品,倾倒垃圾和抛弃杂物。

七、严禁在绿化内草坪上踢足球(除足球场外)、打羽毛球、遛狗和逗留。

八、严禁在绿化地面停放自行车、人力车、助动车、摩托车等。

九、严禁出租车、轿车、自行车等车辆驶入草坪。

十、严禁在树、建筑物、雕塑品和其它附属设施上拉绳晾晒衣服和被褥等物品。

十一、严禁向绿化内乱扔果皮、纸屑等垃圾,及乱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。

十二、凡有违反校园绿化管理规定者,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恢复或清扫外,并报有关部门处理相应的处罚。对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,给予罚款收入的50%作为奖励。如有不听劝阻、刁难、辱骂或殴打管理人员,情节严重者,报司法部门处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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