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实行首问负责制。
对前来后勤处办事的人员或来电咨询的事项,首先受到询问的后勤处工作人员要负责介绍、指引和答疑,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、拒绝或拖延处理。能当场解决的,要当场解决;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的,要做到:
(一)向对方说明原因,给予必要的解释。
(二)将来人带到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。
(三)可用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,及时解决。
(四)转告有关的电话号码和办事地点。
二、热情服务,礼貌细致。
面对所有服务对象,必须使用“你好”、“请问”、“对不起”等文明用语,禁止使用文明忌语。要急对方所急,想对方所想,千方百计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。
三、限时工作,提高效率。
(一)每日上午巡查全院水电设施一次。
(二)水、电、门、窗等设施维修,接到报修后一小时到位,一般性维修不过夜。
(三)一般常规工作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。对一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工作,要在与对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。需要请示上级或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,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转报、转送完毕。确因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事项,必须向交办方和服务对象说明事由,并向上级汇报。
四、欢迎监督,接受投诉。
如对后勤服务工作有意见或建议,请用电话、面谈、书信等形式向后勤处投诉,我们将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部门、个人答复和告知处理结果。
投诉电话 0851-4127068
18985006781
18985006778
后勤管理处
2009年9月